为进一步加强班车管理,保障教学、科研用车需要,制定班车管理制度。
一、学院班车管理、调度、维修、保养、加油等工作由后勤处统一管理。
二、建立各种车辆档案。包括车型、车号、购买日期、发票复印件、驾驶员信息等基本情况,做好维修保养、油耗、违章、事故及保险等记录。
三、班车行车执照由司机妥善保管。班车的年审、保险由后勤处负责办理。
四、班车严格落实停驶后入库制。下班后所有班车必须停放在指定车库或固定停车位置,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库时,司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,要将班车停放在安全场所,做好安全防范。
五、班车实行专车专人驾驶。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出车,更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或使用。如发现要给予经济处罚。如发生交通肇事,造成经济及法律责任的,由司机和用车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六、班车主要保障接送教职工上下班和接送外聘老师上课。
七、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需要使用班车时,由用车单位提前两天向后勤处提出申请,报学校领导批准后,由后勤处统一进行安排、调派。车辆调派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,统筹安排,先急后缓,保障班车调派合理顺畅。
八、班车发车地点、时间、行驶路线按派车通知为准,用车单位和司机不得擅自改变。如遇特殊情况时,须报主管
领导批准。未经批准,司机不准擅自出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