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后勤处领导下,负责公函、信件、报刊、汇款单和其它邮品的收发。为了明确职责、提高服务质量,制定本制度。
1、收发员应认真负责做好收发工作,做到准确、及时、安全,不得错发、错收、漏发、丢损、积压、延误。
2、收发员在分检、投发涉外公函、信件时,应及时与收件人或相关部门联系,避免失误。
3、收发员对挂号信、汇款单、邮包单要做好登记工作,并按规定办理领取手续。签收记录保留3年。
4、非收发室人员,除查找信件、杂志外,严禁进入收发室内,不得影响收发工作。
5、指导师生员工在邮递信函和物品时,应注意规范、准确,详细书写通讯地址。
6、严禁私拆他人信件、私揭他人邮票、私自投放广告。
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