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、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,提高师生防病能力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,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,防止传染病的发生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学校晨检制度。
一、晨检人员:辅导员、医护、行政值班人员
二、晨检报告、操作细则
1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,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。
2、常规晨检:“特殊症状、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”报告由班长统计并报告值班辅导员,值班辅导员每天早晨8:00前(重大情况第一时间)向校值班医护人员报告,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汇报校领导,并按照:“长春建筑学院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”进行应急处理,并做好统计后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。
3、师生发现同学身体不适,通知其到卫生所检查,如有发热症状(38度以上)及时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。
4、学生患水麻疹、风疹、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,不得带病上课,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经校医复查后回班级上课。
5、学生患有气管炎、胃肠炎等常见病、慢性病在发病时期,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,劝其回家休息治疗,坚决不带病上课,以免贻误病情。
6、晨检时应该认真、细心、通过一看: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(红润、尚可、一般、差)精神状态(好、较好、一般、差),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、要及时通知其到医务室采取相应措施,必要时辅导员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,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。二听:听患病学生、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;三问:每天了解特殊症状、一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,家中有无成员发热,是否有疫情接触(不可隐瞒),有疫情接触学生(有医疗和家长证明),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,并上报;四联系:对没来校的学生,辅导员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,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和医务室联系。
7、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录,辅导员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,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,内容包括学生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家庭住址、联系电话,异常情况纪要等。
8、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,实行追踪访制,由辅导员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、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。居家隔离病人做到“三不“即不上班,不上课,不外出”。
9、学工处及教务处负责督促各年级的常规晨检及“特殊症状、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”工作。
10、校医护人员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,认真贯彻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、《传染病防治办法》,加强疫情报告,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,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,同时要及时处理好清洁消毒、切断传染途径,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。
11、学工处应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,督促年级、班级做好晨检工作。
12、教务处要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,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辅导员和校医。
14、校卫生所严格按照学校消毒制度按时消毒。
15、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,晨检工作要做到经常,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安全,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。